首页 / 公告通知/ 正文
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人:admin
  • 时间:2013-03-01
  • 点击:22934
  • 来源:[db:来源]

各系部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〔20132号)要求,现将我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评审条件: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>4个文件的通知》(苏职称〔200915号)规定条件。

其他人员执行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(试行)>138个条件的通知》(苏职称〔20032号)规定条件。

2、继续教育规定:根据《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统一培训的通知》(徐人社发〔2012354号)规定,“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应在申报前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并考试合格,取得《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》”。

3、材料要求及要求:见附件(OA公告通知栏)

201331